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 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 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 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 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

(一).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1. 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 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票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 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 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 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销售管理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 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 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 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 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 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三、经营场所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 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 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 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 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 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 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 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 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 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 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 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 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五、保健食品进货查验

1.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 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2.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 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3.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 、有效期、 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 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4.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产品召回制度

1. 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 .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 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 .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 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 .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 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 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 .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 写“紧急召回报告” 。

7 .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 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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