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


第一条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宿舍、卫生间、洗衣间、走廊、楼梯、门窗以及其他设施的卫生。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轮流负责值日。(见卫生值日排班表),如人员发生改变,公司行政部及时调配。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的办公室卫生清理的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上无浮尘

2、走廊、楼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

4、办公桌、书橱无浮尘、污迹、物品摆放整齐,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

5、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6、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保持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第六条 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形象。

第七条 以上制度规定由公司行政部监督执行,每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扣罚当日轮值人员50元,由行政部开出罚单,总经理签字,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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