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作为建筑物的配套项目或组成部分,同建筑物的主体或全部一样,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的深入和发展,成为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情况下,在一个多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含商厦、写字楼、住宅小区等…)里,停车场(或车位)的业权也是多业主或共有的。一个大的建筑物,或者一个建筑群,由于建设的需求,形成相对集中或散布在建筑物各角落而形成的停车场(或车位),一方面由投资者持有或投资者为收回投资而出售形成个人(或某个群体)所有;一方面由于建设成本的分摊或配套形成共有。投资人出售后的业权归属个人(或某个群体)的不需多论,而在建筑里属于共有的却是比较复杂的问题。
由于建筑规划的需求停车场属于配套建设,而配套需要则形成了成本分摊;由于战时需要,高层建筑均有了人防工程设施和设计人防工程需求后余留的面积。然而成本分摊的行为属企业行为,形成成本分摊的范围、标准、依据尚没有权威的机构和法律依据去约定。于是共有的停车场(或车位)的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是物业管理所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