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小区机动车停车场,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请有车位的住户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好车位使用手续,并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位。
停车场设智能收费管理系统,车辆出入凭IC卡自动识别。请车主认真保管好IC卡,并随身携带。IC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任何后果由车主自负。
停入车场的车辆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请锁好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
进出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否则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公共设施和盗车嫌疑予以扣车和索赔,情况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逆向行驶,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听劝告者,物业有权将其清走。
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停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如有此等情况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式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从严处理。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停车场。
不得在车位上存放杂物,车主应保持停车场清洁、无油垢。
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洗、练车等,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违者进行处罚,罚款200元。
业主的车辆应自行办理保险手续,物业管理处只提供停车场的日常维护、照明、清洁,对车辆的任何损失、丢失等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业主不准将车辆停放于两个车位之间或一个车位停多于一部车辆。
为了住户的安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否则,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
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鸣笛。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限速为5公里/小时。
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或当事人负责,对造成经济损失者有权要求做出相应赔偿,严重时可扣押其车辆。